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1、负责全分院教师的师德教育,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。
2、负责全分院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、实施和检查。
3、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安排全分院教师的教学工作,按规定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。
4、协助学院及教研室主任做好全分院专业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工作,督促及检查各教研室进行教研教改活动。
5、配合教研室主任搞好教学督导工作,负责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,并对教师进行评价。
6、组织专业教师从事科研、撰写论文、学术交流等工作。
7、负责制定学生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等方面文件的实施方案,配合教研室主任安排好学生的毕业实习。
8、负责组织、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。
9、配合教务处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。
10、积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