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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党校初步定于3月底和4月底分别举办第2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和第8期入党积极分子(分党校)培训班。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,请各支部严格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2014)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的备案及送训工作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
(一)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。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应当采取党员、群团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。若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的,须经过团组织推优。
(二)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
(三)下载并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汇总表)》(附表1)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个人表)》(附表2),于3月15日前将纸质档盖章后请报党办吴振华老师。
(四)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:
1.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年满18周岁;
2.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三个月以上、教职工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六个月以上;
3.经过党团等组织推荐;
4.学习、工作等各方面表现优良。
二、党员发展对象的备案
(一)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初步确定本支部拟发展对象名单。
(二)将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。
(三)经公示后,对拟发展对象没有异议的,下载并填写《发展对象备案表(汇总表)》(附表3)、《发展对象备案表(个人表)》(附表4),于3月15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41988634@QQ.com,纸质档签字、盖章后请报党办吴振华老师。
(四)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:
1.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;
2.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;
3.基本具备党员条件。
三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相关要求
1.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必须是经过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备案人员;
2.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明确一名同志(辅导老师)具体负责培训联系工作,并确定一名培训学员担任组长;
3.按培训报名要求认真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 》(附表5)、《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》(附表6)(附件),于3月20日下班前报送一份纸质档(盖章)交党委办公室吴振华老师。
附件:
1、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汇总表)
2、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个人表)
3、发展对象备案表(汇总表)
4、发展对象备案表(个人表)
5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
6、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
党委办公室
2017年3月8日